近日,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发布《宿州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5月27日下午,苏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的背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是2021年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之一。通过这一民生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增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苏州常住人口532.45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96.64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8.15%;65岁以上老年人78.96万人,占14.83%。苏州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的需求。要采取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创新发展养老智慧。
新发布的《方案》提出了五个工作目标。一是规范三级中心运行管理。鼓励各地通过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在智能系统的帮助下。二是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督促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居家养老服务实行补贴。支持全市不少于500户居民的老龄化改造。三是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老年津贴惠及所有8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残疾人和痴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55%。四是推动社会养老机构发展。对社会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经营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政策,予以弥补。五是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家庭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广应用智慧养老产品。巩固省智慧养老示范成果,落实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机构奖励补贴政策。各地鼓励家庭结合居家老龄化改造安装智能安防设备。
《方案》明确了城乡“三级中心”运行管理、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施居家养老改革、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推进养老智能化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
苏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也从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方案》进行了解读,表示将督促各县区根据任务分工和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督导,现场调度,并指导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