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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伟。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两份文件让科研界兴奋不已。
这两份文件分别是《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前者是增强科技创新,后者是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中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业内普遍预期,上述改革措施将尽快落实到位,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潜心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做出更大贡献。
贴票报销占用大量时间
钱和人的问题往往非常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钱,人多了,问题就解决了。如何用好钱,用好人,才是关键。
国家统计局今年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全年研究和试验发展情况(R文字-align:左;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人多钱多,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与每年科研投入不匹配,仍有很多核心技术卡在脖子上,基础研究方面的国际领先原创成果很少。”中国科学院的一位老院士曾表达过上述感受。
在如何花钱的问题上,科研人员长期以来饱受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痛点之苦。贴票、报销、结算等。已经占用了他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人认为“严格管理固然好,但过于严格可能适得其反,可能引发另一种风险,即科研人员财务报销造假”。某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科研经费的报销越来越严格,“审核很细,流程很多”。
不仅报账困难,科研经费申请也存在预算编制复杂、项目申请流程长、资金拨付慢等问题,必然会影响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003010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为了让研究者扎根学术领域,《若干意见》提出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照设备成本、业务成本、人工成本三大类编制直接成本预算。下放预算调整权,设备成本预算调整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方,项目管理部不再审批预算增加。
科学研究是不确定的,但预算应该对未来的科学活动做出具体而详细的预测。针对这一矛盾,《若干意见》提出扩大资金承包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科研项目和基础研究中实行资金承包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并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前沿和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若干意见》提出了提高间接成本占比、扩大人工费用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多项措施。还要求减轻科研人员的交易负担,为科研人员在经费预算和报销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完善财政报销管理,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采用设备和耗材专场按需采购机制
p style="font-size:15px;">据了解,科研经费直接部分是不能发工资的,科研人员的工资很大部分来自间接经费。钱的问题解决了,也就解决了有关人的部分问题。而《指导意见》的发布,则从另一个角度,即评价机制方面来解决人的问题。
“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对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取得积极成效。但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科技成果的评价导向作用和价值发现作用发挥不够,对促进产出高质量成果和激励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效果不充分;多维度、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健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科技成果评价行业不成熟,评价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行业自律和有效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为解决这些问题,《指导意见》出台。王志刚说,在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关键问题上,《指导意见》直面科技成果评价的堵点难点,把“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作为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的破题之举,围绕四个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一是在解决“评什么”方面,要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重点是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二是在解决“谁来评”方面,指导意见坚持“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突出评价的用户导向、应用导向、绩效导向。
三是在解决“怎么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成果类型,形成符合科学规律的多元化分类评价机制。
四是在解决“怎么用”方面,指导意见从需求侧入手,以科技成果评价为指挥棒,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破“四唯”立新标出新样板
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是业界长久以来的呼声。
据王志刚介绍,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部署,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导向深入人心,破“四唯”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在科技评价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基层对“破”后如何“立”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不少单位管理文件上已实现破除“四唯”,但“破”后拿什么评,如何平衡定性评价和定量指标等仍是评价主体面临的难题。科研人员也呼吁破“四唯”后应尽快确立更科学、更公平的评价标准和方式。
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李晓轩看来,《指导意见》有望成为当前科技评价“破四唯”“立新标”改革的新样板。其中每一条举措都紧盯当前各方面反映的科技成果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回应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体现了改革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可以说是以科技成果评价为指挥棒,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王志刚介绍说,《指导意见》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统筹“破四唯”和“立新标”上提出指导措施,确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建立政府、市场、第三方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多主体评价机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方式。比如,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高质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
王志刚表示,下一步,将选择不同类型单位和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把新的评价理念、方法和标准立起来,探索简便实用的制度、规范和流程,解决改革落地难问题。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