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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红色创业信贷” 支持4800多名党员创业

昨日(5日)上午,省委组织部、省金融办、省扶贫办、省农信联社在清远市佛冈县联合举办广东省党内三大工程“红色创业信贷”项目启动仪式。佛冈县农信社现场为6位符合条件的创业党员发放贷款。

该项目计划从2011年到2013年,向超过4800名有创业需求而缺乏启动资金的贫困村党员发放贷款,在省管党费历年结余中安排2000多万元对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引导和帮助他们带头创业、带动身边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党内三大工程包括党内关爱、党员创业、党建创新。这是今年“七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亲自点题、亲自启动的“党心民心工程”,是省委赠送给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大礼包”。“红色创业信贷”项目是三大工程中的8个项目之一。

“红色创业信贷”资金的注入,将解决创业党员的贷款需求,激发农村党员创业创新的干劲,并形成全社会帮扶困难党员的导向,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要求,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审批工作,及时将贷款发放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贷款发放过程中出现挤占挪用、违规操作等问题。贷款发放后,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和金融部门等要及时跟进了解党员开展创业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力争使每一笔贷款都能开花结果。

按照程序,申请人于每年5月底向所在村党组织提出书面贷款申请,村党组织于6月中旬前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选择2名拟推荐对象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后,村党组织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材料报送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经营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核,于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到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推荐后,申请人按照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要求准备有关申请材料。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核定贷款额度后,将信息反馈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扶贫办,并由组织部门逐级将贷款情况汇总至省委组织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贷款管理相关要求自主审查、自主发放、自行回收。

目前,已有近7000名党员向党组织提出贷款申请,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信社正在按照标准办理,力争于明年春种前后将贷款发放到创业党员的手中。

昨日受助的党员肖珠明家住佛冈县汤塘镇竹山村委元岭仔,是该村首批带头种植沙糖桔的党员。作为村小组的推荐代表首批获得创业贷款,他将结合该村山多地少的特点,尝试在山上扩建10亩沙糖桔,为村民创造新的种植经验,带动其他党员群众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