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6项环评改革新政策自今日起正式实施。这些新改革涉及生态环境各领域的管理制度,如环评分类管理、公众参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事后监督等,包括审批权限下放、环评公示时间和公众参与方式调整等。旨在进一步适应国家“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强化监管、完善服务”的改革要求,提高环保部门审批监管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此次新发布《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行业名录(2021年版)》,聚焦6大重点产业、21个特殊工艺和规模,以及列入“两高”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建设项目。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项目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以环评改革为名简化环评审批。对未列入重点行业清单的项目,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别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措施,优化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和审批流程。
为了方便商务人士办事,这次改革把审批权限留在了当地“家长”手里,尤其是浦东新区环评审批权限的集中下放。位于自贸区、自贸区临港新区、浦东新区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区管理局、临港新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一些污染治理技术成熟、环境影响可控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也延伸至境内。比如大型主题公园、新建燃气发电项目、330 kV以下输变电项目等。分级审批权限调整后,全市99%以上的项目将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改革以高效“一件事”为重点,从企业群众的实际业务需求和存在问题出发,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可控的高频事项,简化环评形式或将其排除在环评管理之外。比如学前教育、小学等23个行业的46个项目类别的部分项目,以及单机容量在20吨/小时以下的天然气锅炉,将免于环评。
改革还明确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项目实施环评行政审批承诺制管理。环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可以尽快办。
针对环评公示次数多、时间长、入户调查繁琐等问题,本次改革减少了公示次数,将调查方式调整为互联网、报纸、基层公告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可有效缩短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大幅提高公众参与环评的效率。
审批权限下放后,加强事后监管是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的关键,也是改革措施落实的保障。
同时,环保部门以信用管理为抓手,营造“守信难,失信难”的良性市场秩序。创新提出“承诺守信”的管理模式,通过日常打分、年度抽查、专项检查等考核方式,严格把握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环评文件编制人员实行信用扣分,定期报告不可信人员情况。
这次改革之前,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