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蚂蚁集团暂缓上市,令人惊讶。
大多数突发新闻已经注定了。
先看蚂蚁集团的招股书。
当投资银行写下这个风险警告时,它可能从未想到它会这么快“生效”。里面有一句话:“面对新的监管和监管环境,公司无法保证总能及时对业务进行调整,以满足合规要求。为此,公司可能会增加成本,预计业务增长也可能受到影响。”
你品,你细品,有没有一种对市场的傲慢?不知道狂热打新蚂蚁的股民们,如果认真看到这里,会不会后脊背发凉?
根据墨菲定律,越是不可能的事情,越会发生真实的事情。就在蚂蚁集团等待上市前,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环境呼啸而来。
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与蚂蚁集团主营业务有直接关系: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意见稿还对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上限划定红线。
过去,蚂蚁集团在科技公司扎堆,存在监管套利。然而,随着监管对金融科技认识的不断深入,监管的藩篱也在不断收紧。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无论是叫金融科技,还是叫科技与金融,都不能忘记金融属性,也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
因此,监管上金融科技公司的管理属性发生重大变化,从事金融业务就应当按照业务属性纳入金融监管范畴,没有法外之地。
这会影响蚂蚁的速度和利润率吗?
如此重大的变化会不会影响蚂蚁集团的股票估值?
所以在上市之前,我们应该停下来吗?
按照上市前的定价,蚂蚁集团市值将达到3130亿美元。然而,一旦上市,公司的财务模式和商业模式需要重新起草。
11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在科创板上市的决定。
暂缓上市,原因很清楚: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
法律依据也很清楚: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2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60条规定,经咨询保荐机构,本所决定暂停你公司上市。
那么,具体规定是怎么说的呢?
一是股票发行上市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继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向本所提交专项核查意见。
二是上海市委审议与股票上市交易之间发生重大事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由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决定是否重新提交上海市委审议并重新审核;重新提交市委审议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
三是在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件的,发行人应当暂停发行;已发行的,暂停上市;交易所发行人发现有上述情形的,有权要求发行人暂停上市。
此外,蚂蚁集团上市登记网上回复也明确表示,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至本次股份发行结束,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专家表示,上交所作出暂缓决定于法有据。
003010和《科创板IPO办法》已经发布,合理、稳定、公平、可预测。在蚂蚁集团办理上市前重大事项前,上交所需要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为公众投资者挺身而出,做好防范,守好关口。
重大事件发生时,如果没有相关的解释、相关的处理和相关的预案,一旦商业模式需要调整,企业估值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这不仅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也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暂缓上市。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企业上市之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与其解决重大问题再安全上市,不如匆忙上市,这样更有利于企业发展。提前彻底消化监管风险和市场风险,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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