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万的豪华别墅被电视剧组私自拿走,拍摄的电视剧也相当知名。
看到剧中的男女喜欢在自己的房子里摔跤和打闹,我很沮丧。别墅主人的心情真的比“电视剧也是电视剧”好。关于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如何赔偿,诉讼持续了两年。
此事多次被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关注。
(此前报道: )
1.我的女主人睡在我的床上,但我不知道!来自杭州的林女士已经很多年没有住过豪华别墅了。
2.久违的别墅被著名电视剧《未经允许》拍摄!慈溪奇奇案一审宣判;原告:必须上诉。
前两天,这起内容精彩、法律精神直指《民法典》重点“隐私权”的案件,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立案侦查。
上诉人,别墅业主的律师,说重点是论证样板房我们买了之后是否有隐私权。
林女士早年从慈溪来到杭州,一直在杭州工作生活。2015年,她在老家买了一套超豪华别墅,地上四层,地下室一层,地上面积800平方米。地下室是酒窖和宝库,面积200平方米。
她买了一套房产样板房,装修得很豪华,很有欧洲风格。
仅酒窖就有200平方米。
买下后,林女士把房产钥匙给了她,以备不时之需,她继续住在杭州。
2019年9月,林女士看到自己的别墅成了电视剧中女主人的家。
这部电视剧叫《我和我的儿女们》,是宁波影视出品的一部主旋律电视剧。
后来,林女士在知道2017年底和2018年初,这部电视剧是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在别墅里拍摄的之前,多次对物业提出质疑。
令她沮丧的是,在第一次庭审时,被告说不仅仅是我们的家人进去开枪。原来,一部电视剧《大约是爱》的剧组向物业支付了6万元的版税,前往别墅拍摄。
林女士来回到别墅后,发现有东西不见了,有各种划痕和损失。
然后她上了法庭,被告是影视公司、制片人、物业公司、开发商等。卷入了两个船员,他们在为财产损失赔偿和隐私纠纷而战。
2021年3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首先,不构成侵犯隐私。
第二,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别墅装修及物品损失合计确定为35万元。法院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些船员造成了这些损失。然后,一家一半,每家17.5万元。
林太太说她一定会上诉。
现在是第二次审判。
5月31日下午,二审进行了调查,重点仍然是“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换句话说,当时大家争论的焦点是——样板房。我买了之后,即使没有住在那里,是否构成个人隐私。
据上诉人代理律师浙江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琴宝介绍,与一审相比,实际上没有新的证据,因此大家再次对一审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辩论。
而被上诉人一方,即影视公司、物业和开发商,他们的观点很简单:这是样板房,你没有在那里住过,没有生活的痕迹,也没有形成个性化的信息。
当时法官还问上诉人,如果是毛坯房,你认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
上诉人说,不是,空白的是一栋楼。酪这个别墅是装修好的样板房,是我买的,说明这个装修合我意,设计我认可。我买了它,即使我暂时没有住在那里,它也成了我个人和情感上的“我所有的个人财产”。这怎么能说和我的性格无关呢?我买了自己喜欢的房子,为什么没有隐私权?
被上诉人后来承认别墅样板房购买后是“私人空间”,但仍认为没有居住就不会个性化。
上诉人说,活着是什么?比如,一个有钱的老板在全国都有房产,根本住不下。他坐在房子里,闭上眼睛感受房子的奢华,这也被认为是被利用了。也有个人情感的传递和表达。
被上诉人又说,那你就没有损失了。
上诉人说如果我没有损失,就不能说你没有侵权。这就是行为和后果的关系。仅仅因为没有后果,就不能说行为本身是正当的。我们正在讨论你的非法侵入是否违法,是否侵犯隐私。
根据新实施的《民法典》,隐私权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生,私密空间,个人活动都受隐私权的保护。上诉方还举了个例子,依照民法典的精神,哪怕是公共部位,在一定条件下因为我的参与也会形成需要保护的隐私权,比如我去酒店包厢吃饭,包厢是公共空间,但是你能随便进来拍我吃饭吗?何况这还是在我家。
上诉人认为这些都是明确的,住宅与人格有着密切联系,住宅(即私密空间)具有的人格利益主要取决于人的意志及情感,故住宅的人格利益形成时间应为人取得住宅所有权之时,与住宅是否被居住、是否存放个人物品等无关。
二审是否再度开庭尚不知道,小时新闻将继续关注。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