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0月8日讯(通讯员谢伟)
刘星宇)近年来,国家法院受理的短视频平台侵犯名誉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很多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在网络上不注意自己的言行,随意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内容,被追究法律责任。网络规则意识亟待加强。近日,新华法院东院受理一起因汽车油箱核定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而使用短视频侵犯名誉权的案件,给广大网友上了一堂法律课。
今年8月23日,邹某在新华某加油站加油两次。第一次加油量超过邹某驾驶车辆核定油箱容量,邹某未提出异议。几个小时后,邹再次来到加油站加油了好几升,然后质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他解释说,油箱的核定容量和实际容量有差别,但邹不相信。工作人员建议可以找修理厂检查核实。但到达修理厂后,邹某认为修理厂是加油站选定的,拒绝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建议邹某可以选择修理厂,但邹某没有决定是否立即离开。
当天中午,邹某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发布视频动态,宣传了自己驾驶车辆的油箱容量、燃油量、发票等情况,并用文字注明:“新华某加油站油枪有问题,广大新华朋友,注意。”视频发布后,不知道真相的人被点赞、评论、转发,点击率迅速达到5.6万。加油站向平台官方投诉后,视频被动态移出平台,但邹某在个人账号发布了移出平台的视频截图。加油站认为邹的信息严重失实,造成了商业损失,损害了他的声誉。故于9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邹某核实了汽车油箱核定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的事实,油枪有问题的说法更为虚假。9月15日,经城东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邹在颤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澄清,并向加油站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案中,邹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加油站油枪问题等不实言论,传播范围较广,引起公众误解,对加油站的名誉权和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为普通人,在网络上的言行要谨慎,在道德和法律的范围内约束自己的言行,理性维护自己的权利,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不造谣、不造谣、不信谣。作为一个“吃瓜人”,你要保持自己的辨识度,不要急于附和网上的评论,不要被别人“押韵”,发现真相后理性客观地表达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