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10月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号文,意在通过积极探索和落实分类执法措施,依法、科学、高效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首都营商环境和城市治理。003010将于2021年10月11日实施。
分类分级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执法”含义。
所谓分类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以“合法、科学、高效”履行职责为目标,结合不同领域、不同业态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首先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情况,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依法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目前,分类执法制度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自然人。
二是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
不同业态、不同领域的市场主体风险不同,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也会不同。考虑到上述实际情况,城管部门将执法事项分为重点执法事项和一般执法事项两类,结合不同格式分别建立重点执法清单和一般执法清单。
首先,与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和执法事项列入重点执法名单,如供气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油气管道企业等。其次,重点执法清单以外的其他格式和执法事项将纳入一般执法清单。同时,根据重点执法对象和一般执法对象,分别明确了执法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等不同检查措施的要求。
三是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
城管部门在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还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数量、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将执法对象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级别的执法对象,相应的差异化执法措施定义如下:
对A级执法对象实施减量执法;
对B级执法对象实施常规执法;
对C级执法对象实施增量执法;
对于D级执法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同时也体现在灵活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差异化执法措施。
综上所述,分类分级执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根据重点执法对象,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定级时,考虑重点执法对象潜在风险等因素,未定A级并实施减量执法,而是按照B级、C级、D级差异化执法措施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第二方面,针对一般执法对象,强化“双随机性、一开放性”和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措施;定级时,按照A、B、C、d四个层级差异化执法措施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前台记者王胜东尹一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