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平衡报价法
1.定义。
与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相比,不平衡报价法是一种在项目投标总价确定后,能根据招标文件的支付条款合理调整招标文件中各子项目报价的投标报价方法,在不提高总价的情况下,在实施项目时能尽早结清项目资金,赢得更多利润,从而不影响中标(商业评分)。
2.练习。
(1)对于可以提前收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地基等。单价可以定得更高,这样便于资金周转。后期项目的单价,如油漆、涂装、电气等。可以适当减少。
(2)预计未来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单价会提高;相反,估计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单价可以降低。
(3)图纸不清晰或有错误,估计以后会有修改;或者项目内容描述不清,可以降价,以后索赔时再提价。
(4)零星工程机械机队的日工资和小时单价可能略高于项目单价中相应的单价。由于这些单价不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所以发生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5)无工程量只有单价的项目,如土建挖湿土或岩石的备用单价应更高。这样就不会影响投标总价,将来发生这类建设项目时,会获得更多的利润。
(6)对于暂定项目或暂定金额的评估,如果估计将来会发生项目,可以把价格定得高一些,否则可以把价格定得低一些。
#二、多方案报价法
就是在标书中报多个投标价格。其中一份应按原投标文件的条件提交;其他人合理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修改的基础上报出价格。例如,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只要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设计进行修改,就可以降低投标价格。为了通过这种方式吸引业主,只要修改合理,业主就会采用,这样采用多方案报价方式的投标人在竞争中就会处于有利地位,扩大中标机会。该方法适用于招标文件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情况。投标企业可以通过多个方案报价,既可以提高中标几率,又可以降低风险。
#三、突然降价法
1.定义。
突然降价法这是一种迷惑竞争对手的竞价方式。在投标过程中,报价仍然是按照正常情况进行的,甚至自己的报价也是有意无意透露的。同时发布一些不实信息,比如不打算参加本次投标竞争,或者准备高价投标,不为本次投标建设大型项目等。在投标截止日期到来时会突然降价。
2.优点。
使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以根据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信息和最后时刻,提出自己的竞争价格,让竞争对手措手不及,一败涂地。也可以利用虚假报价信息迷惑竞争对手,避免因泄露真实报价而输掉竞标竞争。
#四、无利润报价法
适用条件。
(1)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低价拿到第一个项目,然后在第二个项目中赢得创造竞争优势的机会,在未来的实施中获利。
(2)部分施工企业的投标目的不是为了从当前项目中获利,而是着眼于长远发展。比如为了开拓市场,掌握一些有前途的工程施工技术。为了进入大连市场,韩国LG电梯在大连广电中心电梯投标报价中,将4部电梯给了施工单位,可以说是“零报价”。
(3)在一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没有在建项目,如果我
如果招标文件中提出投标人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方案,那么投标人可以通过提出更合理可行的方案或更低价格的方案来提高中标的可能性。这种方法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出的方案必须成熟,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即使提出建议方案,也必须引用原投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