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三言财经报道,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瓜视频”)起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认定爱奇艺未经许可向用户提供《一郭汇》节目内容,侵犯了西瓜视频著作权,判令爱奇艺赔偿西瓜视频经济损失共计3.4万元。
《一郭汇》是著名喜剧演员郭德纲的第一个短视频脱口秀节目。西瓜视频声称是视频节目《一郭汇》的版权所有者。爱奇艺未经许可向网络用户提供本节目第一期、第三期、第七期的内容,侵犯了西瓜视频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一郭汇》具有高度原创性,构成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爱奇艺辩称侵权视频是用户上传的,爱奇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没有任何过错。但在庭审过程中,爱奇艺无法提供上传“用户”的信息。最终,法院驳回爱奇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说法。
字节跳动公司诉讼总监宋春锋表示,今年1月,爱奇艺因侵犯《一郭汇》著作权三案被海淀法院判决。“截至目前,爱奇艺因盗窃今日头条《一郭汇》节目和西瓜视频,已7次败诉。在所有情况下,爱奇艺都声称其侵权视频是用户上传的,但从未提交过‘用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