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合伙的关键在于利益分配。如果前期利益划分不好,后期的合伙关系肯定不会愉快。在寻找合伙人的过程中,除了基本资本股、人力股、创意股、科技股之外,还有全职合伙人和兼职合伙人。对于全职合伙人来说,一般是按照资本股和人力股的数量来分配,出资和劳动都相对较多的股份。只出资不劳动的属于金融投资者,占比相对较小。这些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进行分配,但兼职合伙人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应该如何划分股份?
首先要考虑的是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问题。
对于兼职合伙人,有的直接持有工商登记股份,有的不直接持有工商登记股份而间接持有股份。
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区别在于方式和程序的不同。
如果直接持有工商股权,那么就可以直接实现股东的权利,当然也需要直接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果是间接持股,就不能直接实现,只能通过间接方式实现。
这种直接和间接会导致一个问题。如果股权直接由兼职合伙人取得,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那么从他那里拿回股权就会有障碍。
相反,如果兼职合伙人间接持有股权,将更容易拿回股权。
然后是发行股权的方式。最好分期支付股权,看后续对后续股权的贡献。这些都要在创业初期讨论关于比例以及如何发放,既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又可以避免以后的合伙纠纷。
最后,是建立全面的考核和退出机制。因为是兼职合伙人,所以更难控制。兼职合伙人获得股权后,会出现躺在股权上“睡觉”的现象,公司根本不在乎项目的推进。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其他合伙人肯定想收回全部或部分股权,因此需要对兼职合伙人的业绩和股权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评估。由于兼职合伙人的不确定性,最好不要让他们成为工商登记的直接股东。同时,在向兼职合伙人分配股权时,每个合伙人的股权比例需要与其各自的价值和贡献相一致。与投入的精力和时间相比,全职合伙人获得的股份一定比兼职合伙人多。再者,由于兼职合伙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同时出资有限,一般来说,此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少于全职合伙人所持股权的一半。分配股权时要考虑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尽可能选择最佳方式,尽量解决创业初期的股权分配问题。如果停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会越来越值钱,调整股权的难度只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