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律师
根据目前的规定,幼儿园的投资者都想光明正大地挣钱,营利性幼儿园是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当几个投资人选择开办营利性幼儿园时,他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幼儿园的股权如何设计?
本期讨论如何设计幼儿园的股权,既能降低风险,又能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还能避免合伙人之间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是:幼儿园的举办者选择公司还是个人。
让我们举个例子:
假设张三、李四、王五想合伙成立营利性幼儿园,张三是主要出资人和经营者,李四只提供部分资金不参与运营,王五提供部分资金和资源不参与运营。
常规的选择是,三个人作为幼儿园的组织者,直接拥有幼儿园。但是这样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幼儿园的发展如果出现股东变更的情况,需要依法报审批机关批准,而如果公司作为幼儿园的主办单位,在小股东变更时直接进行工商备案,则不需要报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只有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时,才需要向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和公示。
无论张三、李四、王五的主办方变化有多大,都需要经过批准,只有当张三发生变化时,才需要备案,而当李四、王五发生变化时,则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这个看似很小的差别,在现实中会有很大的不同。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
因此,那些可以选择公司作为组织者的人不应该选择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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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营利性幼儿园的股权设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既要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也要考虑相关法律对幼儿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