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应对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收支出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入,稳定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延安市实际种粮农民2162万元。
收到资金后,延安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对各县(市、区)粮食播种面积进行测算分配,将补贴资金第一时间下拨到各县(市、区)。同时将制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明确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方式、发放时限等工作要求,确保补贴尽快发放,真正惠及种粮农民。
本次对种粮农民的一次性补贴以2021年小麦、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分配对象是实际种粮的农民,包括使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标准确定为不低于10元/亩。原则上统一补贴标准在县域内执行。一次性补贴资金不足的,各县(市、区)可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剩余资金统筹分配。补贴以“一证(一折)通”方式发放,确保种粮实际受益。(延安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