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无。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地点: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金色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在职董事9人,参会人员9人;
2.公司现有在职监事5名,现任5名;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出席会议;总经理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葛晓红出席会议。
二.审议该动议
(1)非累积投票方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山东东岳氟硅酸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状态:
(二)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
三.律师见证
1.本次股东大会审验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光、田。
2.律师鉴定结论:
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件目录
1.出席董事、记录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注册主任签署并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卢鑫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