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大学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己创业。3年内毕业、自主创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农村劳动力
经认定建档立卡、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未满2020年的失业人员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期限可延长一年,补贴期满时间以审核日为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申请退休的除外。)将补贴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人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四.应用进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有申请人社保账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有社保缴费账户的缴费票据或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省内外人士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个体户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无法办理长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省内非长春人员办理流程请下载附件。
附各市、开发区咨询电话
朝阳区:88581050
南关区:88662600
二道区:84881948
绿色公园:89625122
宽城区:89990858
经济开发区:84607833
新区:80793714
开放区域:81501248
月球区域:84524617
莲花山:813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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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外地城镇社保补贴所需材料
附件1: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长就【2020】20号)
原标题:2020年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启动!
来源:长春就业、吉林日报
编辑:张银阳审核:张南
主编:马楠监制:蒋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