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最新补贴政策及如何申请。
解答内容:
:关于落户芜湖相关政策的回复:市长热线办公室:关于徐老师咨询落户芜湖相关政策的群众信访交办单收悉。经调查研究,答复如下:《关于贯彻执行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事项的通知》(2019)51号文规定了落户芜湖的适用对象和实施时间。也就是说,在芜湖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商品房(含二手房),于2018年1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房以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相关文件和申请表,以及各区经办部门名单和联系电话已在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局工作人员已与顾问进行电话沟通,顾问对回复表示满意。代理人:市场部
崔婷电话:5905516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