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如何支付?标准是什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不补差)
2021年1月至11月,用人单位职工(含已办理养老手续人员)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差异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实后应及时缴费;2021年1月至11月,辞职员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差异的,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全额支付;其中,变更后的用人单位的职工,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足额缴纳。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如低于3416元,应补缴至3416元。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工资高于17317元的,应补充申报工资,最高不超过18630元。
可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用人单位网上经办系统“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欠费实缴信息查询”或“缴费单明细查询”进行统一补录核实。
要查询的模块。
社保经办会在11月21日前将补缴文件统一推送至税务部门,要求参保单位在本月底前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补缴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