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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贷款是融资担保的创新,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机会,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救命法宝。但是公平是一种权利,是无形的。为了保证股权质押的安全性、公平性和效率性,必须对质押条件进行一定的限制。因此
,股权质押应满足哪些条件,何时生效?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应满足哪些条件,何时生效?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王万珂律师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有点像典当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值,适当给予一些折扣,发放贷款,典当行定期收回本息。
股权质押本质上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以股东手中的股份为抵押,将资金按一定的折扣投放到金融机构,定期还本付息。
设立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权应该可以转让。某项财产权要成为质押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律要求。
3.必须办理质押登记。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动性条款。股权质押合同中的违约流动性条款,是指质权人与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权未实现时,质押的股权将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王万珂律师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以股份折价受偿,或者以其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押物。
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依法可以转让、质押的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并办理出质登记的,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质押登记的公司股权为依法可以转让、质押的股权。
对于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前不得申请股权质押登记。外商投资公司股权质押须经原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登记。
王万珂,毕业于山东建筑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事务近10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操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待人随和,能准确掌握诉讼和非诉的切入点,及时高效的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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