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创业板股票的波动会放大到20%,相关资金的波动也会扩大。多家公募表示,近期,基金公司正在重新评估相关产品的风险水平,以匹配净值的涨跌,同时,准备申报创业板主题基金。新规将有利于相关产品的活跃度,基于市场的创业板指数基数有望在流动性和规模上继续攀升。
涨跌幅放大至20%
利好主题基金活跃度
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发办法》、《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等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已经发布了支持规则。
交易规则方面,创业板股票拍卖实行20%的价格上限,上市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上限。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改革及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定价效率,将只持有创业板股票或其他20%价格上限股票的分级基金的指数ETF、LOF或b股,以及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20%价格上限股票的80%以上非现金资产的LOF价格上限调整为20%,具体名单由深交所公布。
谈及同时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的影响,北京某创业板ETF基金经理表示,涨跌幅扩大至20%。作为一只主要投资创业板股票的上市基金,未来基金净值也将有20%的增减。为满足新规要求,公司创业板相关基金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产品风险等级,系统应匹配基金净值当日波动10%以上的状态,并发布投资风险警示公告。
他认为,当前股市投资者结构仍以散户为主,创业板涨跌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创业板ETF或相关主题基金的活跃度。“从科创板此前的表现来看,个股活跃度高于中小市场。在流动性较好的推动下,创业板ETF有望产生流动性溢价,未来产品的流动性和规模有望提升。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26只带有“创业板”字样的基金(基金份额一并计算,不含挂钩基金)总规模为412亿元。其中被动指数基金和指数增强基金24只,以股票ETF为主,此类产品规模位居创业板相关基金前列。
从基金规模数据来看,截至6月12日,规模最大的E基金创业板ETF为149.72亿元,华安创业板50ETF和田弘创业板ETF最新规模分别为70.97亿元和30.34亿元,南方和广发的创业板ETF和中国创业板的低浪蓝筹ETF也均超过10亿元。
不过,除了股票创业板ETF、LOF和B级,上述基金经理也表示,一些基础较广的指数,如沪深300、沪深500、沪深1000等也包含创业板标的,指数持仓的创业板股票权重不高,但在极端市场条件下,价格涨跌可能超过10%,这仍需在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
今年以来,创业板指数表现亮眼,年内涨幅超过20%,相关主题基金也收获颇丰。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上述26只科创板主题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为23.49%,其中,长城成长企业市场指数增强A和中国成长企业市场动量成长ETF年内实现了30%以上的收益率。
创业板主题基金申报提速
主动权益类基金为主流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募资申报进度,今年招商、郭芙、华夏、嘉实等14家基金公司共申报了21只创业板主题基金,呈现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前加速申报的现象。5月以来新申报基金17只,占比80%。
在报告的新基金中,主动权益类基金多达16只,而创业板相关指数基金只有6只
除了新产品申报,部分公募还增加了现有创业板基金的持续营销。上述在京创业板ETF基金经理表示,在创业板注册制落地的时间窗口内,他的公募加大了对创业板ETF的推广力度,重点在券商和散户中扩大宣传,加大流动性做市商的合作,努力将产品流量提升到更高水平。
谈及创业板投资中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的区别,北京一位股票ETF基金经理认为,随着a股机构投资者比例的上升和市场的逐渐成熟,在波动较大的创业板市场,个股跑赢指数难度加大。
据他观察,在本轮注册制改革中,创业板的趋势分化明显。市值超过500亿元的公司涨幅更大。他认为,创业板指数基金可以获得平均的市场回报,积极基金投资于龙头股票可能创造更好的回报,而布局结构不佳的产品不如指数产品。
不少投资者对创业板的投资价值表示了长期乐观。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提高,市场波动加大,业内人士建议普通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
华夏基金表示,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上市公司登陆创业板的速度有望加快,板块整体流动性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通过公开发行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一方面,公募基金的投资门槛较低,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面对更加动荡的市场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
博时基金股权投资整合投资研究总监曾鹏认为,与科创板相比,参与创业板的门槛更低,散户更多。放开价格会增加波动性,投资者应避免上下追涨。此外,注册制使得上市公司的选择更加困难。很多早期的公司在创业的第一阶段还在上市融资,这对投资者的专业要求更高。普通散户最好通过专业机构间接参与。
创业板ETF基金经理大卫摩西说:“建立
议普通投资者采用指数投资的方法来投资创业板或者创业板里的细分板块,多数指数具有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在创业板注册制之下具有更大的优势。”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