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49股票简称:凯美特燃气公告号。 2021-053
股东新疆新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中国证券报》(公告号。2021-049)于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股东新疆新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新安”)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69.6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连续90日随意减持。
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如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为6%。
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连续90%随意减持。
一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股本等公司股份总额变动,上述减持比例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新疆新安《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日,新疆本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共减持13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根据《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
股份来源:IPO前股份、资本公积转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股份变动超过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新疆本金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意向一致,实际减持股份不超过计划减持股份。
2.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3.新疆新安是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是新疆新安的正常减持。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控制权,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所有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