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尤其是近几年,失业人口越来越多。现在很多失业的人,有非自愿失业的,也有自愿失业的。无论什么样的失业,大多数失业人员都会选择自主创业。对于大多数失业者来说,既然选择了创业之路,就必须咬牙前行,因为创业没有出路。他们大多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事业上,但努力在未来获得成功并没有错。
在青岛,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有很多优惠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无息贷款等。对失业者自主创业有很大帮助。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6个月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
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只要你在青岛有本地户口,持有失业证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开办创业实体,就可以拿到。
其中,创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23日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2015年6月23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万元。
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青岛本地户口,持有失业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开办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小微企业开办补贴。
其中: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工商登记创业主体,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万元;
2014年10月1日以后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如果一人或多人就业(不含企业家本人),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万元。
三、企业免息创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免息创业贷款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失业人员可提出申请。
只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设立各类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免息创业贷款。其中,个体户最高可贷3年15万元,全额优惠;企业最高可贷45万元,满3年优惠。
有了各种青岛创业补贴,失业人员的自主创业之路不再艰难。也希望每个创业的人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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