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意见》 的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视听网络在公共场所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长期以来,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难以保障,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不良内容事故等各类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全省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畅通的网络空间,特制定本办法。《指导意见》发布后,将推进全省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安全管理。
二、 《指导意见》 的总体要求
三、 《指导意见》 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
四、 《指导意见》 规定了两项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五、 《指导意见》 提出要加强信息内容综合治理
六、 《指导意见》 实施的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我们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相关工作要求有效落实。一是
各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将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审联备”工作,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认,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组织实施。二是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关注,积极参与群防群治。
三是
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提高相关部门实施和监督管理效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