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梁金林
残疾人在找工作遇到困难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哪些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残疾人没有亲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怎么办?除了公益救助,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答案是法律。
保护残疾人权益从“法”开始。护送合法残疾人。自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30年来,中国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宪法、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和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法治的阳光照亮残疾人的生活,让他们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实现就业创业,平等参与社会事务。他们的奋斗姿态活跃在残奥会上,活跃在脱贫攻坚战中,活跃在攀登科研高峰的征程中.社会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过上了精彩的人生。
保护残疾人权益,有法可依。残疾人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中国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持续推进,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协调机构26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318个。未来要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继续完善残疾人制度设计,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鼓励残疾人敢于维权、善于维权。让残疾人在每一个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律温暖,对他们维权也是有效的。同时,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助残行列,让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今年是《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并指出“增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展望未来,残疾人事业需要不断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需要不断完善。要在全社会培养助残意识,形成关爱残疾人、关爱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让残疾人的生活得到更多尊重,梦想更加光明。
(海报文案:王赢,实习生山瑞海报设计:邓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