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否决任何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及出席情况
举行的会议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沈燕路1289号海港政府大楼一楼会议室。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50。
(2)网上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9:30-11:30,1: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的任意时间,15:00。
6.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3名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代表1,313,247,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65%。详情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131012943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559%;
2.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1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代表311.796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
3\.
共有22名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线上出席股东大会,代表股份479.739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0%。(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徐晓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徐晓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徐晓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总投票状态:
同意1,313,117,194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13.02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0股(不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少数股东总票数:
同意466.7194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0%;反对13.02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0%;弃权0股(不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这个提议被投票通过了。
(二)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总投票状态:
同意1313204194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4.32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不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少数股东总票数:
同意475.4194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95%;反对4.32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9005%;弃权0股(不投票默认弃权0股),a
9.本次分配前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10.该分配决议的有效期。
10.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上述十一个分议案获得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
该提案获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2019年配股稀释立即返还风险警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七)关于保证公司承诺有效履行稀释立即返还措施的议案。
p>(八)关于本次配股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九)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提案
(十)关于在配股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提案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提案
(十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93%;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07%;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该提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总数。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熊洁、黄晓静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