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其中包含河北省15个镇(乡),看看有你家乡吗
#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河北)
晋州市马于镇
赵县韩村镇
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
沙河市白塔镇
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
怀安县西沙城乡
康保县满德堂乡
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
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
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
遵化市平安城镇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
昌黎县十里铺乡
故城县建国镇
邯郸市永年区小龙马乡
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依托镇内1-2个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全产业链,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发展,支持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培育新的商业模式,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与农民紧密合作的农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一体化。
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经营良好、与农民合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看好、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导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纽带、农民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农村产业发展。
“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引导示范镇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地创业、就近创新,调动农民发展农村产业的积极性。鼓励地方创新形式,将财政补贴资金量化折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户分享更多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中央财政将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给予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各地按照补齐差距、补齐短板的原则,扶持壮大地方经济和农村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鼓励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煽动社会资本和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