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从高处投掷物品。
大家都知道。
住宅楼的外墙脱落了。
造成地面物体损坏或人身伤害,
谁应该承担责任?
01
案例审查
2020年8月7日,榆林市第一居民小区业主李先生的车停在车位上。后来,他发现汽车顶部被水泥块砸碎了。
最近,因为邻居正在装修安全网,他猜测水泥块从邻居的窗户掉了下来。于是,他和小区物业管理的保安一起去了邻居家。
一辆汽车被水泥块撞了。
邻居黄承认水泥块是从她家掉下来的,但他必须和家人商量后才能决定如何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建议李先生先将受损车辆移至其他地方停放,但李先生以未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为由拒绝移车。
当晚11点,邻居家窗户上又掉下一个水泥块,再次砸到李小姐的车,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
当物业管理组织双方业主当面协商时,邻居黄的丈夫梁表示愿意承担一半责任,另一半由物业管理承担。管理层不批准,协商未能解决。
造成事故的业主窗户另一侧的石膏层也破裂了。
最后,李先生将物业管理公司、邻居等105名该楼业主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车辆折旧费、误工费、运输费。
02
法院判决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玉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李先生损失6302元,105户业主(每户)各赔偿损失29.73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个案分析
来源:玉林晚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