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第一天就接连破发,投资者惊呼:不亏不赚不再安全。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断裂现象?
有人认为首日破发表明发行价不被市场资金接受。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新股发行存在“三高病”:发行价格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高。现在我们不能回去。
另一种观点认为,首日破发体现了注册制要求下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打破了“创新”思维定势,让新股理性回归。过度加注是个伪命题。在市场化定价下,发行价要看公司价值,与计划募资多少无关。
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面。新股破发需要辩证理性看待。在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市场定价功能凸显,新股收益趋于理性,“创新”不败的神话被击碎,将推动新股真正回归价值投资的本源,也是适度平衡一二级市场的举措。
注册制是新生事物,新股如何定价也在探索中。事实上,在证监会发布“新询价规定”之前,原询价制度下的机构往往抱团压价,导致鸡毛之后一度“新炒”。新询价规则生效后,IPO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使得新股定价权由原来的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移,企业融资不足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但在市场低迷时,叠加投资者预期不佳,新股上市破发。
应该说,这些都是注册制下探索相关改革的正常过程。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必然有波动,要大胆尝试,允许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新股波动大于主板。投资有风险,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这是市场的基本原则。如果一级市场赚了很多钱,不亏本卖出新股就不符合投资的基本原则。从全球来看,在美股市场和港股市场,首日新股破发占30%,这是正常的比例。就像过去机构压价不可持续一样,相信新股发行价上涨也会受到市场规律的约束。
当然,如果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大量过度涨跌,需要做好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对于监管,不仅要有专业自信,还要及时观察市场。当市场失灵时,相机要完善相关的系统设计。同时也不能干预市场。需要注意的是,市场限制越多,越有可能创造更多的结构性套利机会。监管的主要责任是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注册制下,监管不干预发行价格,但要监管发行程序是否公开公平;监督检查询价程序中是否存在操纵价格、影响市场化定价的因素。对新股发行过程中故意哄抬发行价格、作虚假陈述或披露违法信息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监管”“零容忍”。
同时,公司和承销商有必要向公众投资者解释高价发行的原因和理由。中介机构应摒弃重博弈轻研究的定价思维,让收益分配回归到实体企业的研究能力。
对于投资者来说,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和创业板以一价一市盈率发行新股是非常正常的。由于相关企业属于不同的行业,在IPO时受到的关注不同,甚至市场情绪也不同,IPO的市盈率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