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我从江西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获悉,我省制定颁布了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工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给予个人或培训科目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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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类人员、高校非毕业学年学生、创业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等)合格经营者。)凡参加过创业培训并经培训取得创业培训证书的,一律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在校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开办企业经营者是指在我省注册登记满3年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参加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 SYB联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培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的标准执行。),在线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和电商培训800元/人。
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城乡贫困劳动者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加过培训的农村学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生活费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