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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腾讯云疯狂招人,腾讯3大外包公司

  

  观察者网大橙财经讯(文/周昊编辑/周)游戏厂商之间的竞争不仅仅表现在产品层面,大厂商的幕后争斗也时有发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两份关于竞业限制的民事判决书。两名腾讯前员工、季某某离职后签约《竞业限制通知书》,每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同时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前往米哈旅行社工作,腾讯认为违反竞业限制业务,将其告上法庭。   

  

  两名员工中,孙需返还腾讯竞业限制补偿金约15.8万元,并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约97.64万元;吉某某需返还腾讯竞业限制补偿金约16.87万元,并赔偿腾讯竞业限制违约金约107.95万元(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薪计算的24个月工资总额,同上)。   

  

  一次跳槽,却让自己“三年白活”。   

  

     

  

  孙被判赔偿近百万。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曲线跳槽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巨头,腾讯一直将头条部、新浪部、网易部、阿里部、奇虎部等众多同行列为竞争关系。在游戏领域,腾讯还将包括盛趣、完美、巨人、金山、多益在内的多家国内知名游戏公司列为竞争对手。签了《竞业限制通知书》的员工如果去找腾讯的竞争对手,可能会面临高额违约金。   

  

     

  

  腾讯VS米哈游图来自互联网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8年8月,腾讯前员工徐某某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腾讯起诉,获赔违约金1940万元,成为国内竞业限制案件中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件。   

  

  两案中,孙与腾讯于2015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8年9月。期满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24年9月。任职期间,孙在腾讯负责《刀锋铁骑》、《欢乐球吃球》、《无限法则》等游戏的后台开发。2019年3月,孙从腾讯辞职,并签收了腾讯出具的《竞业限制通知书》号文,该文载明孙的竞业限制期限为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8日。离职前,孙月薪2.5万余元,离职后每月从腾讯拿到2.25万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同年6月,孙加入上海科智睿人才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智睿”),担任信息系统工程师,负责公司管理平台的研发工作。但实际上,他被分配到米哈友工作,优化《崩坏3》游戏的内部信息系统。   

  

  吉某某于2015年3月加入腾讯,劳动合同续签至2024年3月。任职期间,纪某某主要参与了《掌上道聚城》应用的开发和手机游戏《圣斗士》游戏商城的开发。2019年3月,纪某某从腾讯辞职,并签收了腾讯发布的《竞业限制通知书》,规定纪某某竞业限制期为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离职前,季某某月薪3.2万余元,离职后每月从腾讯获得竞业限制补偿金2.46万元。   

  

  与类似,季某某于同年6月加入上海科智睿,后被分配到米哈友工作,具体从事《原神》 PC客户端登录和支付功能的开发。   

  

  判赔百万   

  

  加入、季某某的上海科智锐是一家人力资源外包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国际(300662.sz)。根据柯睿国际的相关资料,公司是国内最早部署灵活用工和业务流程外包的人力资源企业之一,主要帮助企业提高组织灵活性和运营效率,降低用工风险和成本;是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上市公司及龙头企业、国有企业、央企的首选。   

  

  然而,很明显,柯睿国际和米哈友的合作“把车翻了个底朝天”。   

  

  根据判决书内容,和纪某某均表示,离开腾讯后加入上海,此后一直在工作,公司与腾讯没有竞争关系。此外,米哈友和腾讯在实际业务范围、内容、品类、定位以及主要产品的目标群体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不同。双方没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因此没有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此外,双方还认为,约定的竞业限制和12个月的赔偿期限以及24个月的违约金明显不公平,应予调整。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腾讯在对吉某某的 《竞业限制协议》 中明确规定了米哈游为有限制关系的公司;但在对孙某的 《竞业限制协议》 中,却并没有将米哈游列明   

  

  而且,孙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员工,他并没有掌握腾讯的商业秘密。   

  

     

  

  孙的竞业禁止协议清单中没有Mihayou公司。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虽然、纪某某与上海科智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在米哈友公司工作,而米哈友与腾讯均有游戏业务,是事实上的竞争关系;虽然两人均暗示两家公司在产品和市场领域不存在重叠,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故“本院采纳腾讯的主张,确认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孙谋   

、吉某某应根据约定退还违约期间腾讯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吉某某被判处赔偿超百万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嘉炜向观察者网表示,腾讯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本意就是避免员工在离职后加入腾讯的竞争对手,本案中两名员工虽然与上海科之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

  

从事实上来看,两名员工为米哈游工作 ,因此法院认定二人违反了竞业协议。

  

腾讯方面亦向观察者网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职期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通知书》等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公司会在其离职时与其确认启动竞业限制,并遵照协议规定,按月向员工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根据法院判决,相关人员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须依法律规定退还相应补偿金与违约金。

  

此外,亦有网友认为,腾讯目前在互联网领域内涉足甚广,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腾讯和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存在竞争关系,腾讯员工在离职后的竞业期内只要在互联网领域内工作,就有被腾讯起诉的风险。

  

本次案件还有一个看点,即公众认知中《竞业限制协议》往往都是针对公司中、高层或掌握机密信息的人员所设置;但在本次的案件中,孙某作为一名基础的软件开发人员,在离职并曲线加入米哈游后却遭到了腾讯的起诉并被判处上百万的赔偿金,另众多普通职员感到意外。

  

对此,赵嘉炜表示,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署并非是以员工的职级高低为依据,主要还是看员工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

  

,在互联网公司,基层开发员工往往也会掌握产品的核心架构,所以腾讯以《竞业限制协议》限制离职员工的就业范围是可以理解的。同时,经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本身就是双方的意志体现,员工拥有拒绝的权利;另外,企业通常的做法是用一些黑名单来对竞争对手做一些约束,把不能去的公司列清楚;本次其中一个案例中,腾讯以不同的业务条线来认定竞争行业范围,而不是以具体的企业来划分,那员工依然是有拒绝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权利,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最终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还是要由法院来决定。

  

针对此事,米哈游方面向观察者网表示,公司拒绝对此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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