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中
很多学生打着国内外名校的旗号入学。
天价的“总裁班”“精英班”层出不穷。
不仅滋生虚假宣传招生乱象
它已经成为一些人获取巨额利润的手段。
现在
教育部对规范高校非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了沉重打击。
“总统班”和“精英班”可能成为历史。
十一月十九日。
话题#非学历教育不得以校长精英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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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指出,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等名义举办课程。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校长”“精英”“带头人”等名称,不得有招聘领导干部的宣传。
003010强调,高校要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严禁委托校外机构代理招生。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清晰、准确。
在合作办学方面,《规定》要求高校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如确需与校外机构合作进行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应严格审查合作方的背景和资质。如果合作方涉及我校教职员工及其特定关联方,在申请项目时应主动申报。合作办学要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将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教学权转让、下放或转移,严禁将整个项目外包。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领导干部非学历教育和委托培训项目,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
在教学管理方面,《规定》要求高校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设计、课程研发、教学组织和效果评价等管理,明确教学目标和规划安排,严格学习纪律和考勤考核,加强学生管理。非学历教育可以采取全日制和业余形式。鼓励高校创新教学模式,开展互联网信息化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高校非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分类连续编号,与学历教育证书有明显区别。
《规定》指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高校,或者不具备教学条件、办学投入不足、教学质量低下的高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职责、搪塞、敷衍、拖延的,要公开通报批评,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学生、以办学名义谋取私利的,要责令立即整改,退还收取的费用,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点上
评论意见一致。
认为“校长班”的乱象早就应该规范了。
有网友担心。
“总统班”将以另一个名字回来。
我希望从根本上
教育依然干净、正直。
评论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印发《规定》(以下简称《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指出,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等名义举办课程。为社会组织的非学历教育不得
但是,一些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吸引有学历的学生,举办“校长班”“精英班”等噱头。非学历教育不坚持非学历导向,也有利用学校品牌“补贴”学员的嫌疑。有的学生选择非学历教育,不看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质量。反而是针对学校的声誉,存在“刷经验”和“混圈子”的问题。
如多年前,有的名校开设天价“总裁班”,让舆论误以为是专门招总裁进行学历教育,而其实是非学历培训。
这些“总裁班”大多为二级学院作为“创收项目”举办,负责具体运营的不是院方,而是社会机构,由社会机构负责招生、组织教学活动,不过就是利用大学的牌子,以及大学的场地,并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付给学院品牌费、管理费、场地费。还有的甚至就是教职员工个人以高校名义举办非学历教育。
这类天价“总裁班”经常让大学卷入舆论漩涡――有学员质疑进行虚假宣传、培训质量很低;还有学员在接受培训后,在履历中宣称自己是名校毕业生,等等。另外,学校(学院)将非学历教育业务外包,合作的机构为逐利而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性质,在营销上大做文章,这对大学的声誉和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有的非学历教育没有切实起到培训效果,让参加培训者获得货真价实的培训,非学历培训也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问题。
对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首先要让非学历教育回归非学历定位。相对于学历教育来说,非学历教育其实更能体现教育本身的价值,因为它不能给学员一纸文凭(只有培训证书)。
举办非学历教育更要重视质量,满足学员的培训需求。然而,有的非学历教育,不是在提升培训质量上做文章、下功夫,而是想打学历教育擦边球,或以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虚假宣传,如硕士课程班、博士课程班,这并非硕士或博士学历教育,学员也拿不到研究生毕业证书,但会让学员和社会公众误以为不需要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就可花钱读硕士或博士。
其次要让非学历教育回归做教育,而不是做生意。高校委托校外机构招生,或者就外包给校外机构,这就是做生意的思路,通过举办非学历教育赚钱。这会带来品牌管理、质量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校外机构在招生时,往往会夸大宣传,隐掉继续教育,就称是大学举办,对营销的投入超过对课程建设的投入。《规定》提出,合作办学要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严禁项目整体外包。这具有明确针对性。
非学历教育,给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创造了多元选择,也是促进终身学习社会建设的重要教育方式。规范非学历教育管理,提高非学历教育质量,这也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内容,因此,高校也要从维护学校品牌、声誉,服务社会角度,理顺非学历教育管理体系,打造有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体系。
文|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来源: 浙江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