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批复,同意浙商银行(港股02016)在上海设立资本运营中心。同时,浙商银行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工作,并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基金运营中心是基金业务的专营机构,其前身通常是银行的金融市场部和基金交易部。其主要业务范围涵盖本外币债券投资、债券承销及发行、代理债券结算、外汇及贵金属交易及代客交易、资产托管业务及货币市场业务等。随着银行业专业化经营的严格要求,为满足合规性和市场化的要求,设立持牌基金运营专营机构受到更多商业银行的青睐。
回复称,浙商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在筹建期间接受了上海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未被允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上海银保监局提交开业申请。
此前,招商银行(港股03968)、中国农业银行(港股01288)、广发银行、恒丰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在上海设立了资本运营中心。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相关机构利用上海的金融资源和政策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文来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