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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投资范围,投资集团经营范围

  

  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创新不当,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中国持续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于2021年2月1日修订实施。《通知》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重点规范互联网寿险领域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管理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法规重叠、服务导向的保险公司,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通知》分三部分,共22个,《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工作的通知》同时分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寿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符合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足、公司治理合格等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寿险业务。二是对互联网寿险业务实行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寿险业务范围,细化互联网寿险产品开发规则,加强对互联网渠道运营行为的监管。重点解决互联网寿险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到位、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寿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追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体系,规范业务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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