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沙坡头区中卫鼓楼街道10kV电缆线路
新建设项目等6个配电网项目的审批
国家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宁夏中卫沙坡头区鼓楼街10千伏电缆线路新建工程等6项配网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的函》(龚伟〔202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审批事项批复如下:
1.为进一步优化中卫配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同意建设宁夏沙坡头区鼓楼街道新建10kV电缆线路工程等6个配网项目(项目代码:2111-640500-99-05-429854),由国家电网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台容量为0.63兆伏安的新配电变压器、18个新环笼、6个分支箱和2个柱上断路器;新建10kV电缆通道6.755公里,10kV线路33.615公里;新建低压分支箱7个,0.4千伏线路1.15公里;铺设光缆32.46公里。
三.工地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街道10 kV电缆线路建设项目等6个配网项目分别位于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
四.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5151.77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电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
5.如需调整本批复文件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请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变更,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书面决定。
6.项目开工前,请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境评估等相关手续。如果手续不全,就不能开工。
七、本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申请延期的,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