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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核心是服务】
其实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可以想象成业主和管家的关系。毕竟小区里有很多管理事务。如果一切都需要业主自己处理,那么恐怕大部分业主连作息时间都要占用了。所以这个时候邀请一个专门的“人”来协助业主是非常必要的,物业公司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公司看起来更像小区的业主呢?实际上,这主要有两个原因:
1.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认识不清。
目前,大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知之甚少,甚至物业公司也不清楚自己的责任到底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的义务应包括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用部位进行妥善维护、保养、清洁、绿化和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治安、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至于具体的服务项目,要看双方的约定,也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签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