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电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1年2月9日,恒兴科技向深交所提交《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恒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恒兴科技主营业务为有机酮、酸、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依托上游石化等大宗化工产品为原料,布局有机酮、有机酸、有机酯产业链,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销售高附加值、应用领域广泛的精细化工产品。
恒兴科技原计划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溶剂项目。
恒兴科技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唐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