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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交易平台怎么招标,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近日有同志前来咨询,谈及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我把这个非常专业的问题追根溯源,现在再来讨论一下电子招标文件的编制。本案来源于某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公开渠道,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 30。通过后缀。电子招标文件的ZBJ格式文件,对电子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并提出了个人见解。如果你认为是正确的,请及时修改,如果你认为是错误的,那就是荒谬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某某花果山城市公园建设项目杆管工程。2021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 30。投标人以在线信息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   

  

  * (2)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包及检测)五级及以上资质。   

  

  *(三)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在建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价值1700万元及以上电力项目(10kV及以上)施工业绩。   

  

  *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二级(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级以上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有效的二级以上机电工程施工工程师证书。   

  

  * (6)其他关键人员的资格和成就。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   

  

  * (7)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形式评价、资质评价、资质评价、响应性评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投标报价等评分因素。   

  

  * (8)最高投标价为17897571.65元。   

  

  *(九)分数构成。总分为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管理组织12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分因素8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后缀为ZBJ格式的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然后使用招标文件专用工具打开软件查看技术标(投标),点击“招标文件”栏进入招标文件并阅读第三章评标方法,点击“评标项目”栏,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进行详细对比,均无问题;对比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组织等因素,发现以下问题:   

  

  *(一)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招标文件与评标项目不一致的。   

  

  *一、评价因素:一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9种评标方法,包括内容完整性和编制层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和措施、资源配置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和措施、本项目电力搬迁改造技术思路。二、辅助评标系统读取ZBJ文件中的7项内容,包括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和措施、资源配置计划。七个评价因素相同,但两个不同。   

  

  *第二,评价标准。一是招标文件约定了9种评标方法;第二,辅助评价系统读取的ZBJ文件中有7个评价项,7个评价at   

  

  *一、评价因素:一是招标文件约定了三种评价方式,即项目经理的资格和业绩、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其他关键人员的资格和业绩。第二,辅助评标系统读取ZBJ文件中的两个评价项目,即项目经理的资质和业绩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和业绩。两个评价因素相同,一个不相同。   

  

  *第二,评价标准。一是招标文件约定了三种评标方法;二是辅助评价系统读取的ZBJ文件中有两个评价项目,两个评价标准不同;第二,辅助评估系统读取的ZBJ文件中有一项。   

  

  *三是分数。1.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评标方法有三种评分。第二,辅助评标系统以两个分数读取ZBJ文件中的评标项目。总分和分项分数不一样。   

  

  *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招标文件、评标项目不一致。   

  

  *一、评价因素:一、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之一是企业业绩。二、辅助评标系统读取ZBJ文件中的一个评价项,企业业绩。评价因素是一样的。   

  

  *第二,评价标准。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之一是一种,另一种是辅助评标系统读取ZBJ文件中的其中一个评标项目,评标标准不同,规定要求不一致。   

  

  *三是分数。1.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之一的。第二,辅助评标系统读取ZBJ文件中的一个评标项目。分数都一样。   

  

  *三、值得思考的问题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体系结构、基本功能、信息交换系统和技术支持的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测试、认证和运行应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当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与评标系统评审因素不一致时,评标专家是以招标文件为准还是以评标系统为准?发现问题应该如何处置?有没有补救办法?等等问题值得思考。

  

* (一)当招标文件与评标软件不一致的问题,评标专家是以招标文件为准。专家评标的依据,法律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二)提供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的软件公司,应该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和评标系统应该有机统一,评审项目应该和招标文件的评审项目关联。

  

* (三)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招标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出现这些属于招标业务不熟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评标专家发现问题,可以暂停评标也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招投标法赋予了招标人具有终止招标的权力,没有赋予评标专家终止评标的权力,法律赋予评标专家否决投标的权力,评标委员会可以暂停评标。因此,评标专家应当建议封存投标文件,做出暂停评标的决定。

  

* (五)有关部门搭建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这十分必要,防止软件提供单位的任性行为。

  

* (六)参与项目应该熟悉法律法规。针对出现的问题,提醒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四、整改建议意见

  

* 近日,笔者专门就2021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17日9时30分开标的某某花果山城市公园建设项目杆管线工程为例进行了分析研判,仍然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个案,应具有普遍性;不整改将继续存在,鉴于此,本人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 (一)项目评标时发现 ZBJ格式的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与评审项目栏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一致时,建议评标专家是以招标文件为准。理由是专家评标的依据,法律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二)由于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源是软件的开发单位,对提供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的软件公司,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发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和评标系统应该有机统一,确保“评审项目”栏应该和“招标文件栏”的评审项目关联,就ZBJ(招标文件)中一个评审项目存在多处录入的情况进行整改,按目前的技术是能实现的。

  

* (三)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不熟悉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允许招标人可修改可编辑评审项目,在录入某项评审因素时使用软件公司提供的模板给出提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采用超级链接。出现这些属于招标业务不熟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评标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作为评标专家可以暂停评标。

  

* (五)有关部门搭建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这十分必要,防止软件提供单位的任性行为。

  

* (六)参与项目监督的人员应该熟悉法律法规。针对出现的问题,提醒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此外,某某市的招标文件范本与省补充通知还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希望尽快修改完善,并公示;建议提供招标投及评标开发的软件公司尽快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和评标系统,确保招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能互联互通。在5月25日出现,6月17日、6月18日仍然出现类似问题,不及时整改这些问题将继续存在,还会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