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10日起,招商银行新增部分资金,开始认购、赎回、转股、定投、优惠利率活动。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规定为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资金
(1)景顺长城CSI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82);
(2)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104;c010105类)。
注:只有景顺长城CSI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优惠费率活动。
2.销售组织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苗建民
联系人:纪
客服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有限公司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站:超链接“http://www . igwfmc.com/”www.igwfmc.com
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定期存款、一次性支取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然而,定期定投无法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无法保证投资者的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价理财方式。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时,应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