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平台(或“股权激励平台”)是公司与员工共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制度安排。是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归属感和凝聚力的一种方式。它的最终目的是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在工人和资本所有者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
上图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688128)2019年申请科创板时的部分股权结构。在如此庞大的股权结构中,有限合伙共有13个持股平台,显示出巨大的员工持股平台。
#一、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是指自然人不直接持有主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一个平台间接持有主公司的股份。这个间接控股的平台就是控股平台。常见的持股平台模式包括有限合伙和公司制(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理论上,持股平台也可以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存在(这三种也称为“三类股东”,统称为“承包制”,是允许存在的,上市前很少见到,本文就不介绍了)。在招股书中,经常可以看到员工通过上述平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称为员工持股平台。
为什么大部分资本化的公司设计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最大的优势是可以达到股权控制的目的(公司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大股东,有限合伙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GP)。还是有很多优点可以一下子获得的。
1.维护主公司股权的稳定。
在主公司股东人数较多的情况下,部分股东会被放入持股平台。未来持股发生变化时,持股平台的股东会发生变化,主公司的股东不会受到影响,可以降低主公司股东变动的频率,有助于维护主公司股权的稳定。
2.增加股东人数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增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股份平台可增加股东人数至99人。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增加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控股平台,股东人数可增至249人。如果增加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最多可达399人。
3.转移和减税。
很多公司设立持股平台时,往往会在有税收优惠的地方注册平台公司。比较常见的地方是西藏、新疆等省区。计划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也可以考虑在海外注册平台公司,比如开曼群岛。
4.促进未来融资。
03010 (2018)第十四条规定,整合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并符合证券公司制定的资格审查标准的客户;第十五条参与者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他从事贷款、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贷款等业务的机构,或上述机构发行的产品。符合一定政策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及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形除外。
根据股票质押新规,质押融资的主体不能是个人,因此如果自然人直接持有股票,未来自然人上市后很难通过股票质押获得融资。
#二。员工持股法
1.持股方法
员工直接持股是指激励在公司自有股权层面实施,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自有股份,成为公司直接股东。
2.间接持股法
激励对象通过持有中层公司的股权或出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平台或股权池。间接持股主要包括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
每种持股模式各有利弊,公司可以选择acco
设立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股份。员工只是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他们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有限合伙协议的规定取得财产份额收益权,但不能管理合伙事务,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股东作为持股平台的主体公司,在主体公司行使股东权利,而员工不是主体公司的直接股东,无权直接参加主体公司的股东大会,也不能直接在主体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这种持股方式只允许员工分享公司的利润,激励对象对公司股东会的决策没有影响。
1.对控制权的影响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规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将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人将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且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公司大股东一般在有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担任普通合伙人,或者公司大股东可以授权代理人、高管或其他可靠的人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从而控制出资较少的合伙企业。
让员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享有分红权,但不能管理合伙企业的事务,有利于公司大股东控制持股平台。这样,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作为主公司股东之一,持股平台的表决权直接由大股东控制。
因此,通过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大股东只需在持股平台持有少量的财产股份,就可以牢牢掌握自己的控制权。股权激励不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此外,员工持股
数量的变化只在持股平台里变更就可以了,而不用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工商登记信息,减少很多麻烦。2、对减持自由度的影响
设立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时,员工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时需要通过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来完成,其退出机制所受到的法律限制较少。但员工个人从持股平台退出时,需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退伙手续,不如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人退出便捷。
> 下一期,我们将围绕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对员工持股实施方案的信批和经典案例作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