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合法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青县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统一规范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淄博何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是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该项目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后,第一时间通过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审批信息由审核管理平台推送至县住建局,由审核管理平台及时认领、查阅、下载与监管工作相关的审批信息。
通过对项目建设的实时关注,在了解到项目的变配电室、备品备件仓库、机修车间、办公楼、检测楼等主要部位已完工后,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抽查情况细化检查步骤,从而检查项目各主要部位的合规性。通过检查,对项目存在隐患的项目当场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告知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确保项目按规定合法建设。同时将监管信息反馈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无缝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审批与监管双向合力。
“事后监督项目,让我们及时了解项目的各种隐患,并迅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推动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淄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负责人张经理叹了口气。
高青县积极推动监管职能由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后监管转变,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全面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后监管职能,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严格监管程序,统一监管标准,提升监管水平。
下一步,高青县将继续实施“双随机性、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和相互衔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有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