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
(一)人才公寓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本科)、硕士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
目标条件
本科(本科)、硕士在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继续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新区购买指定房屋。
(二)企业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硕士、博士在200元、400元、700元每月。任期为3年。
目标条件
在新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非居民在新区且在新区暂无住房。在新区内租房子。
(3)高层次人才落户/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医生落户补贴15万元(其中宁波10万元,新区5万元),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
目标条件
与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基础人才首次购买补贴
补贴标准
购买总价的2%,最高8万元。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同样的财产。
目标条件
拿到全日制大学文凭。一家人买宁波唯一的房子。
(5)高层次人才特别奖
奖励标准
1、特别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当年对新区的财政贡献。
2.每年免费体检和春节慰问
目标条件
年薪15万元以上且当年有创新成果的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副职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
(6)大学毕业生工作津贴
补贴标准
新区将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和“211工程”院校录取的第一批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位供不应求的标准分配给企业,每人每年最高分别为6000元、1.2万元、2.4万元、4.8万元。企业根据大学毕业生的贡献自主分配。期限:2年。
目标条件
应届毕业生在新区企业工作一年。
(七)高校毕业生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
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6000元。任期为3年。
目标条件
在新区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合法生产经营场所,并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八)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一次5000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个单位或者同一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只能享受一次启动补贴。
目标条件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年销售额30万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