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月最高2000元,3年!泰安人,快来看看。
好消息
泰安要给这些人发钱了
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
连发三年
!!!
泰安人快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关于开展新引进高校毕业生
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风景区人事劳动局,泰国高校及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泰财人办字〔2018〕45号)要求,现就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申请2018年度房租和生活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我市辖区内企业(含中央和省驻泰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博士研究生;
2.高等学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研究生;
3.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系统(THE、QS、美国新闻)的前200名大学本科毕业生。
(2)泰国高校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和税收关系属于泰安地区;
(二)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必须符合本通知中补贴对象的条件,且首次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
(三)申请人支付补贴的月份为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大学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按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3年房租和生活补贴。
根据补贴人才实际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数,每年发放一次。同时,已享受《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TYZ[2018]3号)免费周转房及购房优惠的同一人,不再享受。
四、申报材料
严格执行台材办字〔2018〕45号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按第五条申报材料要求整理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泰国高校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城市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五、工作程序
各县市、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认真核对报送材料,在报告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与《补贴发放汇总表》一并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的房租和生活补贴申请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风景名胜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资格。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联系人:郑恒娟王敏
电话:0538-8211925,0538-626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