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和创新。90后或者00后,为了创业,我们成立了公司。因为是认缴制,我们认为注册资本越大越强大,但不知道还有巨大的法律风险等着你。
什么风险?一旦股东以公司名义欠下债务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债务因表见代理被公司判处承担债务,由于创业公司基本上没有财产可供变现,此时如果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债务且不能执行财产,债权人有权以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而如果公司财产无法调查,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收回股东未到位的资本。 虽然是认缴,有20年的认缴期,但股东无一例外都会被判承担认缴到位的责任。
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你占10%股份,公司被判100万元债务,你可能要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提前认购资本的责任!
所以注册资本不要越缴越多,要量力而行。否则认购制下的法律风险太大,你可能成为破产企业的股东,成为不应该承担债务的债务人,个人财产被查封冻结,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无法使用,最终因为还不了而成为中国特色的不值得信任的人。这种后果不应该承担,而是承受吧,记得要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