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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有哪些坑,代理记账会计被判刑案例

  

     

  

  “借贷贷款”往往对贷款申请人有害。   

  

  长期以来,一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往往需要别人为他们贷款,才能获得贷款。对于贷款人来说,这种无需实际投资就能获得丰厚回报的“借钱”往往充满诱惑。但当贷款实际使用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时,借款人不仅会面临被银行催收的情况,还会面临刑法的制裁。   

  

  帮助他人借名贷款 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11月12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该市3名公民因帮助他人获得贷款并从中收取利益而受到法律制裁。   

  

  判决书披露,2017年,温岭市民潘某军、闫莫欣、柯经人介绍与王某德见面。王某德与三人协商,要求他们分别作为贷款申请人向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申请贷款,经批准后给予好处。   

  

  王某德和介绍人向三人解释,只需准备好身份证和签名,贷款申请材料全部准备好,贷款将由村镇银行工作人员使用,银行工作人员也将负责还款。   

  

  经过协商,几个人达成了一致。2月至3月,潘某军分别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银行很快予以批准。三人分别获得8000-15000元不等的福利。   

  

  一方面,你可以获得福利费;另一方面,王某德保证是银行工作人员使用,所以三人已经为其办理了贷款。但他们不知道王模等人是这样向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申请大额贷款的。   

  

  直到贷款到期,潘某军等三人收到了村镇银行的催款通知,这起利用他人骗取贷款的案件才被查出来。   

  

  骗贷近2000万元 银行员工涉案   

  

  时间回到2016年。   

  

  此案始于2016年。当时,王某德经营着一家名为“”的公司,结识了温岭市联合农村银行员工勇。王某德告诉陈某勇,他希望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的贷款用于公司的经营。如果他和郭某亮(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的另一名员工)帮助贷款,他们将获得公司20%的股权作为回报。   

  

  陈某勇、郭沫亮同意王某德的建议,但因池源公司不符合村镇银行贷款条件,协商以其他自然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予以帮助。   

  

  起初三人以亲戚朋友的名义向村镇银行申请贷款,勇、郭沫亮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发放贷款数百万元。之后,因为三人不能按时还贷,就开始通过介绍人和支付受益费的方式让人家借贷款。此时潘某军被介绍给王某德,并参与其中。   

  

  在借钱过程中,有几个人利用虚假的船舶登记证书、房产证等贷款资料编造借钱的目的。贷款发放后被勇使用,贷款到期后无法归还。   

  

  判决书显示,勇夫妇骗取温岭市联合农村银行贷款65笔,尚欠法院款项1995.25万元。   

  

  三个人近2000万的贷款都用在哪里了?   

  

  根据王某德的证言,三人使用贷款资金时没有记账。起初,陈某勇和郭某亮合伙在股市使用贷款资金,而他们则以贷款资金的名义做公司业务。后来由于股票交易和公司经营亏损,三人用贷款支持贷款,剩下的贷款继续填补之前的亏损,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支付利息以及支付介绍人和出借人的费用。郭沫亮说,陈某用贷款也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车。法院查明的事实也证明了资金的去向。   

  

  也有目击者称,王默良投资期货亏了几百万,他曾经听郭默良讲过他和陈某勇合伙投资了近1000万元股票,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资金是以借款的名义从贷款中来的。   

  

  难逃制裁   

  

  事发后,王模式等人相继投案自首。2020年11月,温岭市人民法院对车作出判决   

  

  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勇伙同他人,编造借款目的或编造借款目的并伪造资料,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借款,通过虚假借款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三个月以上未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虽然潘某军只申请了部分贷款,但这种帮助他人借款、收取利益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法院认为,潘、磨心、柯等人通过捏造贷款事实和用途,共谋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骗取贷款罪。   

  

  对于潘某军来说,这一事件远未结束。   

  

  根据判决书披露,结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决定对潘某军从轻处罚,适用缓刑。部分原因是三人已与村镇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庭审中,三人提供的还款协议及业务凭证确认,已就涉案贷款与村镇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及一期履约。   

  

  由此可见,贪图利益的三人不仅要受到刑法的制裁,还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法院判处陈某勇有期徒刑7年,并责令其与共犯共同赔偿温岭联合村镇银行1995.25万元;潘、莫新和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