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开始是一家软件创业公司,开发了自己的软件。前两年,我们没有设立销售任务。因为产品1.0版本刚刚出来,还没有经过市场和用户的测试,不知道这个软件能卖多少钱?你能卖多少?而且公司销售人员少,大家都是“路上的新手”,摸不着头脑,然后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前进。
从第三年开始,我们就设立了销售任务,制定了相对“重奖重罚”的销售任务考核,比如业绩翻倍奖励多少,业绩增长5倍奖励多少;业绩增长小于1倍罚多少,业绩增长小于50%罚多少。参照同行的标准,软件公司一般有3-5年的高速增长,业绩翻倍是标准。
第三年,我们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但是到了年底,几位创始人发现这种销售任务考核不合适,因为大部分成绩都来自我和另一位骨干,而我们自己有股权或者期权。如果按照考核文件来,大部分奖励也是我们两个人获得的。大家都觉得这样对公司和合作伙伴不公平!此外,虽然创业公司业绩翻倍,但费用也有所增加,整体现金流依然紧张。所以,最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接下来的几年,直到被上市公司收购,我们内部基本都定了一个销售任务,但是考核很轻微,基本属于“不奖不罚”的状态!
我们后来做的高科技实体创业公司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从无考核,到重奖惩,再到轻奖惩,再到适当增加奖惩!仅举几个例子!
总的来说,创业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可以设置销售任务,但不适合设置销售任务考核。
即使要设置销售任务考核,也最好采用“少奖励不处罚”,完成任务有少量奖励,未完成任务不处罚!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很简单:
1.初创公司的产品不成熟,需要不断测试,不断升级,不断完善。产品不成熟,销售情况不确定,导致销售任务和销售任务考核无法正常设置!
2、
创业公司的定位和模式是不确定的,需要不断的试点和探索,找出目标客户群体,明确他们的定位和方向,找到适合的商业模式。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必须经过市场和用户的检验。不能“倾其所有到底”,故意设置他们进行销售任务考核,属于“闭门造车”和自负!不现实!
3、
创业公司的销售任务由谁负责?显然,只能是企业家本人或者重要合伙人本人,其他人无法承担责任。不管是创业者还是合伙人,他们都有股票期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创业期的工资往往很低,所以传统的“销售任务考核”是鸡肋!
4、
假设有销售任务考核。如果完成不了任务,公司是否要没收创业者或合伙人微薄的底薪?还是放弃股权?那就别闹翻了,天才!如果任务完成后,公司发现最大的奖励对象是创业者本人或者合伙人本人,而销售团队的其他成员往往得不到相应的业绩和奖励,那么这种奖励会不会引起投资人、其他合伙人和普通员工的反对?两难选择!最好不要有这个评价。
5、
另外,创业的失败率一般都在90%以上,甚至公司的死亡率都这么高。我们有什么理由证明我们的销售任务评估是基于科学而不是想象?即使团队最终超额完成任务,往往也不是团队有多努力,而是公司在上升,或者只是赶上了好的趋势和市场!
更现实的是,创业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可以每年给自己设定一个内部销售目标,然后大家都会努力实现这个目标。但考核是“意义”的,主要是自我激励和自我驱动。领导销售团队的往往是企业家本人或者重要合作伙伴,都是自己的事业!
未能完成分配的销售任务,可以让团队和公司很好地分析、总结、反思,来年再战!
完成了内部的销售任务,甚至超出了预期的业绩,公司和团队也可以好好总结,找出原因,找出经验教训,是否能结合行业的趋势,争取在未来一年甚至未来几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持续爆发式增长!
只有当公司达到一定高度,产品、渠道、市场、品牌、客户、团队等。有了相应的基础,才能考虑更清晰更合适的销售任务考核!
一切都来自市场,一切都是来自市场的考验!
毕业于北京大学,从事创业管理和营销20余年,有国企、外企、民企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两个创业公司联合创始人,主要从事富二代创业咨询和青年创业咨询。感谢关注转发,欢迎咨询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