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价认定情况,诸城诸城市首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拟命名为“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
关于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及绩效复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暨绩效复查工作的通知》(威人社〔2018〕15号)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工作,并对11家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2017年度表现进行了评审。
经过材料初审、集中答辩、现场评审等程序,拟将长乐市英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10个平台作为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高密市中科智谷大学生创业园等11个平台通过绩效评审。
公告如下:
一、2018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10家)
乐英秋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
安保用品大学生电商创业园(高密)
临朐县大学生创意酒山镇电商孵化基地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
潍坊鲁泰大学生吕雯创意谷(潍城)
诸城市首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秋禾河闻达河旅游开发区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
潍坊学院学生全英联创孵化中心(奎文)
青州市太华城大学生创业园
紫坊区玉泉佤族大学生创业园
二、2017年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绩效复查合格平台(11家)
高密市中科智谷大学生创业园
青州市花卉学院学生创业园
诸城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潍坊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潍城)
诸城大学生创业园
潍坊大学生创意港(潍城)
临朐县大学生创意王嘉孵化中心
潍坊技师学院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
常大学生创新示范基地
安丘学院学生创意孵化中心
潍坊大学生创意中科孵化基地(高新)
公示期为2018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反映,反映问题的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电话:8583121
联系人:纪高伟
2018年8月21日
据悉,潍坊市将对每个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并将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产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奖励标准提高至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