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就业补贴办事指引》。即日起,我市企业从湖北招用职工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职工进行就业。招聘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新招聘的湖北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我市人社部门提醒,补贴领取人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新录用的湖北籍职工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就业补贴办事指引》。即日起,我市企业从湖北招用职工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职工进行就业。招聘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新招聘的湖北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醒,补贴领取人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