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3日,王贝报道,在沪深交易所发布转让报告格式的同时,全国股转公司也对新三板临时公告模板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包括精选场内转让挂牌、稳定股价公告在内的10个临时公告模板,同时修订了4个公告模板。
新增的10个临时公告模板为95-104号,分别为:
第95号-董事会审议向股票市场转让相关事项的精选上市公司提示性公告格式模板
96号-上市公司推进股票市场转让进展情况公告格式模板
97号-申请转板上市精选层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模板及其进展
98号-因转板上市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精选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模板
99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
第100期-精选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格式模板
第101号-精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
102号-精选上市公司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提示公告格式模板
103号-精选上市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格式模板
104号-上市公司精选层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格式模板
同时,修订了四个临时公告模板。其中,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建计划/进展/结果公告(第75号)适用于精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解禁公告》(第2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模板》(第5号)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公告模板》(第25号)适用于三级上市公司。
据介绍,本次模板修订后,适用于入选公司的临时公告模板有82个,其中入选公司专用模板22个,通用模板60个。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3月30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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