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房子是孩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民法典》实施前后有很大的不同。今天请多了解郭律师。
旧法律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只能视为赠与子女一方,该房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双方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可以视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旧法律的解释
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如果父母婚后全额支付子女购房款,并登记在一个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了,对方就不能分开。
立法意图探析
最开始介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这一条,引起了法学界的热议。因为这一条似乎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相矛盾(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双方支付购房款的,该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给予一方的除外。)
后来在司法实践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进一步解释为:结婚后,如果父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婚后支付部分房款,剩余房款由小两口以按揭方式偿还,视为对小两口的共同赠与。
为什么当时最高法院会做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因为:普通父母经常把钱花在孩子的结婚和买房上,甚至是为了养老。中国父母不好意思直接写书面协议,担心孩子离婚会导致财产损失,所以直接规定父母可以通过登记自己孩子的名字来表示这是给孩子的礼物。
新规则是什么?
03010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支付购房款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新法解释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父母婚后支付了一套房子,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钱,都将被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双方。
变更原因
现在的社会习俗大多是男方父母在家里出钱买婚房,女方装修买家具家电。不用说,婚前买房,如果女方没有加她的名字,一定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当你婚后全款买房时,你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吗?按照旧法,这也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很多女人会认为男方家里有钱,他买的房子是自己的。然而,我为他生孩子,为他孝敬公婆,为他做家务,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但最后却一无所获,太不公平了。
写在最后
将来,父母要注意在孩子结婚后买房!如果你只想要对孩子的贡献,不希望对方得到一半,记得要出具单方赠与声明或与孩子签订单方赠与协议,表明赠与部分与配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