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指出质押是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交易对方3354质权人。
【特点】
质权人支付预先约定的对价,一般不超过股权收益权的价值。因此,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转让股权标的物取得质权人对价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质押的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权。
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地位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投资人不得将质押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开展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时,可以通过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方式实施,也可以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权质押企业与金融机构应事先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质押股权的期限、数量、价格、回购价格等条款。
文章选自《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实务操作培训(2)》,由李金印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