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三种落户政策:1。依靠结算;2.积分已结算;3.人才定居。
1.避难安置政策如下:
(1)配偶:登记结婚满3年,可以投靠被信任人在天津定居,需要在天津住房;
(2)子女:未满18周岁(含)的子女可投靠受托人在天津落户,需要在天津住房的;
(3)父母:60岁的男性和55岁的女性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其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且均为天津市居民,可以携家眷在天津落户,在天津也需要住房。
2.积分结算政策,如下:
(一)依法缴纳天津市一年社保;
(2)在天津有稳定的立足点;
(3)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积分;
3.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在天津创业,纳税10万元以上;
(5)急需人才。
以上是天津的落户政策。